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北屯商標註冊登記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申辦刷卡機, 台中大里行號設立, 台中推薦財團法人稅務諮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為獨立之法人組織,其資金若與經營者、股東或任何他人之資金相互流用,可能涉及資金貸與,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設算利息收入或調減利息支出。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108及109年度均為2.616%),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又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下稱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如果公司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就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不予認定。  該局指出,實務上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有公司代股東或他人墊付款項,帳列「暫付款」,該等代他人墊付款項之行為,雖非直接將資金借給股東或他人使用,仍屬資金貸與性質,如雙方約定未收取利息或收取之利息偏低,且公司本身並無借入款項,則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計算利息收入課稅;若公司本身有借入款項,則應依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就相當於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予以調減利息支出。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8年1月1日代股東墊付款項500萬元,迄至年底該股東仍未償還且甲公司未向該股東收取利息:(1)若甲公司帳上並無借入款項,其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設算調增利息收入130,800元【5,000,000元x2.616%=130,800元】。(2)若甲公司帳上另有600萬元之銀行借款,且該筆借款之借款利率為2%,則應依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就相當於貸出款項500萬元支付之利息予以調減利息支出100,000元【5,000,000元x2%=100,000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若有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而未收取利息或約定利息偏低之情形,應依所得稅法或查核準則等相關規定,自行設算調增利息收入或調減利息支出,以免遭核定補稅。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Q:最近收到公司合作的法律事務所來信要求提供110年的扣繳憑單,但因我才剛到這間公司,在此之前完全沒人負責這一塊業務,翻不到紀錄也沒人能問,想請問: 1.有辦法查詢到公司過往開立的扣繳憑單及稅額繳納紀錄嗎?若有,如何查詢? 2.若第1題經查詢後未曾開立,現在要開立給對方,我該如何辦理?

Q:我公司今年營所稅在7/1繳納,被認定要普通申報案件. 但原使用藍色申報書的,現在被認定要普通申報案件,這樣的差異在那裡呢?

ACC711CEV55CE


台中豐原家族稅務諮詢
台中中區特許登記 軸承/滑軌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大里外國機構在台投資證券專戶之稅務代理人會計服務推薦台中中區工作室登記 台中大里營業登記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北屯稅務及電子商務規劃

arrow
arrow

    n7adrrk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