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西屯會計師執業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大里併購整合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北屯財產節稅規劃, 台中投資法規諮詢及工商登記會計服務推薦

Q:獨資企業負責人有加保勞保需要申報所得稅?

Q:兩家公司因同屬辦公室人力"視接案"互通薪資因如何申報 ? 薪資申報及勞健保法規 ? (若不兩家公司都投保應如何處理? A公司投保員工時數約$200萬需轉申報到B公司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其中稅捐稽徵機關之最大變革是指定專人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居於超然獨立地位,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該分局說明,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可申請由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納稅者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違反正當調查程序等情形,致損害其權利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或當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亦可申請納保官提供行政救濟相關書狀例稿、法令及程序等協助與諮詢,對納稅者的權益將更有保障。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納保官係在納稅者及稅捐稽徵機關之間擔任溝通、協調與協助的角色,有助益於化解徵納爭議,促進和諧共創雙贏。該分局目前設置1名具稅務專業之人員擔任納保官,除查核過程中遇有爭議事項,該分局承辦人員應主動告知可請納保官進行協助及溝通外,另納稅者如發現有稅捐爭議時,亦可向納保官申請協助。

ACC711CEV55CE


台中推薦記帳士會計事務所
台中中區特許登記 生理檢測器材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大里各項扣繳會計服務推薦台中中區工廠登記 台中會計稅務記帳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潭子風險諮詢會計服務推薦

arrow
arrow

    n7adrrk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