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北區申請公司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后里個人工作室登記, 台中北區策略與營運管理會計事務所, 台中大雅投資法規諮詢及工商登記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應按取得時間點,分別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免稅或第4條之4應稅之規定計算交易所得。其屬免納所得稅者,在計算土地交易所得時,應將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於發生當年度自出售土地之免稅收入項下減除。  該局說明,自105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於計算交易所得時,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交易之土地如係於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其交易所得應依規定課徵所得稅;如不符合上述規定者,則依同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並應依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規定分攤其相關之成本、費用或損失。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08年7月出售一筆土地,出售利益為400萬元。該筆土地係於100年7月取得,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但因該筆土地係委託仲介代為銷售,支付仲介費50萬元係屬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於土地之費用,故申報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利益金額應為350萬元(即400萬元-50萬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於計算出售土地利益(損失)時,應留意土地取得時間點,並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正確計算及申報損益,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臺沙所得稅協定)」於109年12月2日在沙烏地阿拉伯利雅德簽署,將俟雙方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後,依協定規定日期生效,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適用。       財政部指出,臺沙所得稅協定以國際稅約範本為藍本,歷經雙方財政部、外交部及經濟部多年諮商與推動,終就協定內容達成共識。依該協定約定,由所得來源國就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包括人民及企業)取得之各類所得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及其他稅務合作。       財政部說明,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經貿關係密切,108年臺沙雙邊貿易總額約86億6千萬美元,沙國為我國第13大貿易夥伴。隨著沙國逐步減少對石油依賴,該國採取鼓勵外人投資之多元經濟政策(例如Saudi Vision 2030),臺沙所得稅協定提供之減免稅優惠,有助雙方產業合作與技術交流,鼓勵直接投資,進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雙方經濟成長,營造互惠雙贏局面。       臺沙所得稅協定生效適用將有助我國企業在亞西地區營運布局,並深化臺、沙雙邊實質關係。未來財政部將持續本平等互惠原則,推動與經貿投資往來密切國家洽簽所得稅協定,完善臺商全球投資布局所得稅協定網絡,營造合宜、穩定且有保障之租稅環境。

Q:請教您: 會計師 110年度10月營業稅可留抵$4361誤申報應繳稅額$21,805(已繳納) 於111年度6月已向國稅局更正了 問1. 另已繳稅額$21,805可做為留抵稅額嗎 ? 問2. 已填401申報書加減表還須填其他表格嗎 ? 問3. 未申報110年度營所稅,應金額申報嗎 ? 謝謝 會計師

ACC711CEV55CE


台中豐原學校稅務諮詢
台中豐原申辦刷卡機 影音IC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南屯行號設立會計服務推薦台中西屯會計事務所 台中中區國稅局查核案例分享 台中北區國際租稅諮詢會計服務推薦

arrow
arrow

    n7adrrk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